香港
黎智英等人遭判刑,最高刑期14個月
香港法院13日針對8名因涉及去年舉辦的六四天安門事件紀念活動而遭捕人士做出判決,其中《蘋果日報》創辦人黎智英、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前記者何桂藍分別被判處13個月、1年和半年有期徒刑。此3人對於所有指控都堅持不認罪,稱紀念六四事件的受害者並不構成犯罪。其餘認罪的5人則被判處4個半月至1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香港法院13日針對8名因涉及去年舉辦的六四天安門事件紀念活動而遭捕人士做出判決,其中《蘋果日報》創辦人黎智英、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前記者何桂藍分別被判處13個月、1年和半年有期徒刑。此3人對於所有指控都堅持不認罪,稱紀念六四事件的受害者並不構成犯罪。其餘認罪的5人則被判處4個半月至1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